寒门科举奋斗日常 第384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
  作者有话说:晚安,好梦。
  第140章
  1、
  永宁二年十月, 女帝下诏,于全国一百四十府开设书院。
  书院名为恒盛,统一实施三年义务教育。
  凡持有大盛黄册, 无论男女, 年满十岁必须入书院就读。
  三年期满, 可自行决定去留。
  前者将颁发毕业证书, 后者每年需缴纳一两束脩。
  一年内若能考取三次前五,便可免除束脩。
  这一消息如同长了翅膀, 迅速传遍大江南北。
  百姓奔走相告,额手相庆。
  “我家闺女刚好满十岁, 赶明儿书院建成,便领她去报名。”
  “你是个好爹, 不像某些人,宁愿把闺女拘在家里, 让她们洗衣做饭,也不愿让她们去读书。”
  “呆子才会那么做!陛下金口玉言, 生男生女都一样, 只要脑子聪明, 肯下苦功夫, 闺女照样可以考科举做大官!”
  考虑到天高皇帝远, 可能会有人阳奉阴违, 谢峥任命翰林院修撰沈思青和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乔川穹为钦差大臣, 前往地方巡查。
  巡查有二,一为普及义务教育,二为推行女子保护法。
  凡年满十岁却未入书院就读的女子,其家人一律徒十年。
  为此,谢峥又让户部拨款, 于一百四十府成立养济院。
  被遗弃、亲长皆已离世的孩子皆可入住养济院,直至年满十五岁,自行谋生。
  家人入狱后,那些尚无独立能力的女子也将入住养济院。
  她们需在书院以工代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以抵消吃住开销。
  同理,若有人触犯女子保护法,前七条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徒刑,后三条则按律处置。
  因着两位钦差乃微服巡查,截至永宁三年冬,共查处违反义务教育案件三百七十九例,触犯女子保护法案件五百三十八例。
  更有甚者,为了争夺继承权,对嫡女、庶女痛下杀手。
  好在那些嫡女、庶女在青云文社的教导下智勇兼备,绝非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一纸诉状告到官府。
  钦差大臣每处置一桩案件,便会令人广而宣之。
  长此以往,再无人敢顶风作案。
  在朝廷的保护下,女子得以平安长大,能如男子一般同通文习武,通过文举武举改换门楣,报效朝廷。
  压在女子头上数千年的纲常礼教大山被推翻,她们站了起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